环链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

发布时间:2020-02-13

【适用范围】本规定适用搅拌岗位600升中转罐吊装的安全操作及维护保养。

【内容】

一、开机前的准备:

1.1. 操作人员必须经车间安全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操作。

1.2. 使用前应仔细检查,如、吊点安装牢固状况、吊钩、防脱片、链环、手电门、钢丝绳、钢丝绳夹头及其他防护装置等,证明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开机操作:

2.1. 插上电源,接通控制电源。

2.2. 起吊重物前试运行起重机。

三、设备运行期间操作及注意事项:

3.1. 起吊重物不得超过起重机所规定的重量。

3.2. 操作时严禁在重物下站人或行走。

3.3. 切勿超载使用。

3.4. 制动带上不得沾有油污。

3.5. 设备起吊状态下无安全防护措施,人体任何部位严禁位于起重物品下方。

3.6. 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使用,其倾斜程度应保持在链条与铅垂线间夹角不大于10°-15°范围内,双行链条不得翻身扭曲。当链条磨损处直径减小量达原直径10%时应更换新链条。当链条发生塑性伸长达原长5%时必须更换。链条严重生锈不得继续使用。

3.7. 严格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,严禁起吊物易燃易爆物品;本机不宜载人也不宜起吊飞溅伤人的腐蚀性物品。

3.8. 起吊时,下吊钩不得与机体接触,两者之间不小于50mm。

四、停车操作:

4.1. 起重机吊装完毕后,将搅拌电机部分放在支撑架上,严禁长时间处于吊装状态。

4.2. 停车后,拔下电源插头。

五、设备日常维护保养:

5.1. 经常检查及时发现起重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,如:链环开焊、变形等;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解决。

六、安全注意事项:

6.1. 吊装物品时,物品周围及下方不得有人,防止重物脱落造成人身伤害。

6.2. 本机应妥善保管,切勿乱堆乱放,防止磕碰、受潮、生锈。机身一旦发现裂缝,严禁继续使用。

6.3. 本机外壳应可靠接地(或接零)防止触电。

6.4. 工作时如出现声音异常,速度变化,控制失灵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。

6.5. 当环境温度低于— 10℃时极限载荷不得大于本机额定载荷的50%。

6.6. 电源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90%。

关键词: 环链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

相关新闻